根据《内蒙古民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》,经各班级认定、学工办审核、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,现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为3天(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8日),公示期间接受实名来电、来访,过期不予受理,受理地点:医学楼428办公室,受理电话:0475-8313032,联系人:王老师。
医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
2023年9月26日
梅淑芬与儿子第六章 院办电话:0475-8314234 学工办电话:0475-8313032 邮编:028000 中国禁毒展览馆版权所有:梅淑芬与儿子第六章 - 百度百科门户